【商店街】個人賣場約定條款
歡迎 您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以下簡稱【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或本服務),請先詳閱以下約定條款:
以下約定條款適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目的是為了界定您因為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和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店街市集」)之間所生的權利義務關係,並構成您和商店街市集之間的合約;
若您點選【同意】選項、或繼續完成帳號註冊程序、或繼續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就視為您已經閱讀完畢、並同意以下約定條款的所有內容(以下簡稱本合約)並註冊成為【商店街】會員。
以下所稱之「後支付廠商」,係指與【商店街】合作並於本服務中經賣家同意且經後支付廠商審核通過將消費者透過【商店街個人賣場】之交易機制與賣家所進行之交易,賣家將該交易對消費者應請求之金權債權讓與予商店街市集,再由商店街市集讓與予後支付廠商,消費者應依與後支付廠商間之約定,將該交易之價金支付予後支付廠商。惟關於該筆交易之商品或服務之商品出賣人依法所應承擔之相關責任及應履行之義務(包括且不限於該筆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存有瑕疵、或該賣家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或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請求返還該筆交易價金、減少交易價金或請求取回交易之商品等),仍應由賣家負責,與商店街市集無涉,且該等責任及義務亦不因該交易之金錢債權移轉予商店街市集、後支付廠商或第三人而隨之移轉。

一、【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

  1. 【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是線上開設賣場及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服務,本服務僅提供網路開設賣場所需要的網站空間、交易平台及相關網路交易系統機制與服務,供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內自行架設、維護及經營網路賣場(以下簡稱網路賣場)且提供您得向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內經營網路賣場之賣家(以下簡稱賣家)進行交易,商店街市集僅依本合約對您提供【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供您依本服務所設定的交易方式及相關機制自行開設及經營網路賣場或向賣家進行交易。由於該等交易係存在於您與交易相對人間,商店街市集並未不參與或介入買賣雙方間的交易,若買賣雙方對於交易之磋商或履行發生爭議,應由買賣雙方自行相互協調及解決爭議。
  2. 您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所開設的網路賣場,係由您以自己的名義、為自己之計算、自行負責經營,包括且不限於自行負責取得供銷售用之商品或服務、決定價格及相關交易條件、撰寫及編輯商品或服務說明、將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上載於網路賣場、更新及維護網路賣場之內容、寄送或提供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予消費者、回覆及處理消費者之詢問及申訴、對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提供售後服務及保固等。
  3. 您使用本服務所開設的網路賣場,係由您自行銷售商品及提供服務、並自負盈虧;經由您在【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的網路賣場所銷售的商品及服務,交易關係存在於您與消費者之間,您應以商品出賣人或服務提供者的地位,依法對消費者負其責任。
  4. 您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時,其交易時所需之付款機制,係由商店街市集依當時本服務所建置之金流處理系統提供代收交易款項服務。您經由網路賣場銷售商品或服務時,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者,關於其發票之開立,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您應自行依法開立銷售憑證給消費者。
  5. 您爲使用本服務,在您這一端所需要的所有軟硬體設備、網路連線及頻寬,應由您自行建置及負擔。
  6. 您開設網路賣場及使用【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進行交易時,您應依【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當時所訂之方式及流程為之,違反者,商店街市集除得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會員帳號及密碼外,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

二、會員註冊及會員帳號與密碼

  1. 您在註冊商店街市集的會員前,您必須先閱讀商店街市集於網站上所載明之隱私權政策,若您針對前揭隱私權政策有所疑義,您得隨時與商店街市集之客服中心聯繫。
  2. 您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如您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若您為未成年人或非為完全行為人,應由所有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始得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您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推定所有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本合約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
  3. 您應完成註冊程序,包括填寫會員資料。您欲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功能者,並應依本服務當時所訂之方式完成會員認證。
  4. 您必須擔保所提供予商店街市集的資料、以及留存於本服務系統的所有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當時情況相符的資料,您同意商店街市集認為必要時,商店街市集得就您所提供之資料,要求您就其所涉及之疑義或爭議,及時向商店街市集提出說明及有關證明文件,如果您所提供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您應該即時通知商店街市集;若商店街市集對您提供或留存之前開資料有疑義、或事後發現有資料不符、或資料有變更而未即時通知商店街市集,商店街市集除得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會員帳號及密碼外,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合約。
  5. 您有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的義務,不得將您的帳號及密碼透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使用。對於所有使用該組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所為之一切行為,都視為您自己的行為,並由您負其責任。
  6. 如果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商店街市集,以便於商店街市集及時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但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商店街市集因此而明示或默示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在商店街市集主動獲悉、或因為您的通知而知悉您的帳號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後,商店街市集將立即通知您並暫停該帳號所指示之支付行為、同時暫停接受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
  7. 您依商店街市集之指示完成通報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後所發生之損失,由商店街市集負擔;您辦理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前所發生之損失,全部由您自行負擔,但以下列情形為限:
    (1)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2) 您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3) 您未使用商店街市集所提供之帳號安全機制。
    (4) 其他因您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8. 商店街市集為調查您的帳號密碼被冒用所生之費用,由商店街市集負擔。
  9. 為使您的消費者得利用「後支付廠商」所提供之服務支付交易款項,您同意由商店街市集受讓您與消費者透過【商店街個人賣場】之交易機制所完成且經後支付廠商審核通過之交易之金錢債權,您並同意商店街市集得將前開交易之金錢債權再轉讓予後支付廠商或第三人,且商店街市集得將您於申請本服務及使用本服務時所填寫之會員資料、所開設之網路賣場相關資訊及該筆交易之內容提供予該金錢債權之受讓人進行處理及利用,絕無異議。

三、線上訂購

  1. 您依商店街市集所定之流程完成向賣家訂購商品或服務之訂購程序,就表示您向賣家提出要約並願意依賣家於其網路賣場所載明之約定內容、交易條件或限制訂購商品或服務,您應依法履行於訂購時對賣家所為之要約及應負之義務。
  2. 為保障您自身之權益,您欲向賣家訂購商品或服務時,您應透過【商店街個人賣場】之交易機制完成訂購程序,並經由商店街市集所訂之付款程序進行付款,您不得與交易相對人進行私下交易。您違反本項約定,商店街市集除得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會員帳號及密碼外,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
  3.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本服務系統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給您一封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通知您,本服務系統已經收到您欲向特定賣家訂購商品或服務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賣家仍保留是否接受您的訂單的權利,若賣家嗣後未接受您的訂單,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依賣家之指示,將該筆訂單之款項直接退還予您。
  4. 您向賣家所訂購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關於其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等,都是由各賣家於其網路賣場依照其所制定的條件,對您提供品質承諾、保固及售後服務等,並由賣家負責解決您與賣家所開設之網路賣場間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的疑問或爭議。
  5. 您應自行負擔交易過程中所可能產生之費用,包括且不限於系爭交易之付款方式係以ATM匯款方式繳款時,銀行向您所收取之跨行轉帳手續費。
  6. 因不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商店街市集將協助您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因可歸責於商店街市集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商店街市集將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子郵件、簡訊或您留存於本服務之聯絡方式通知用戶。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包括但不限於您輸入錯誤之金額或輸入錯誤之收款方,經您通知後,商店街市集將立即協助處理。

四、商品交付及商品返還

  1. 您於網路賣場所販售之商品或服務,除無需交付商品之情形外,當您自行確認該筆交易無任何異狀並於接受消費者之訂單後,應及時將商品送交物流業者,寄送給消費者,且除事先已告知或保留者外,您不得拒絕交付訂購商品。
  2. 關於出貨期限,您同意,自接獲訂單之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您應將消費者所訂購的商品,依約定方式交付寄送,並將物流業者所提供的出貨單號輸入商店街市集所指定的出貨查詢系統;若您提供預購服務,除應於網頁上明顯標示其為預購之性質外,您並同意,預購期間不得超過十四天,且應自預購結束之次日起三十個日曆日內,將預購商品依約定方式交付寄送;若您提供代購服務,除應於網頁上明顯標示其為代購之性質外,您並同意,應自接獲委託代購之訂單次日起三十個日曆日內,將代購商品依約定方式交付寄送。
  3. 您應保留您於網路賣場所販售商品之交付運送及出貨單據等憑證原本至少一年;商店街市集得於必要時、或依消費者、或依商店街市集所配合之金融機構及後支付廠商之要求,隨時向您查詢出貨情形、並要求您提供出貨單據,您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及提供。
  4. 您向賣家購買商品時,若您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或依買賣雙方間之約定向賣家解除契約,您對於應返還予賣家之系爭商品,應依法負擔回復原狀之義務。
  5. 您與賣家解除契約並應退回商品時,若您係自行將系爭商品運送或寄回予賣家,為保障您自身之權益,您應保留郵寄證明及賣家之簽收證明等憑證至少一年;商店街市集得於必要時、或依賣家、或依商店街市集所配合之金融機構及後支付廠商之要求,要求您提供前開憑證,您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及提供,若您違反本條約定時,賣家、商店街市集、金融機構及後支付廠商得暫不返還該筆交易款項予您、或要求您立即返還該款項,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6. 您違反本條第1項至第3項約定時,商店街市集得暫不支付所代收之交易款項予您,如商店街市集已支付予您,商店街市集得直接自日後應付予您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您立即返還,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7. 您違反本條約定時,如因此而致商店街市集受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罰金、罰鍰、賠償金或和解金、及合理之律師費等,您應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五、消費保障及爭議

  1. 為提升消費權益及保障,您同意,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所開設的網路賣場所自行制訂之各項交易條件(包括且不限於消費者負擔運費之條件、退換貨條件、售後及保固服務等),應優於或等同於商店街市集當時所制訂或修改之各項規則;如有違者,您同意概依商店街市集當時所制訂或修改之各項規則為準。
  2. 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要求退貨時,不論您是否將該筆之交易您對於消費者之金錢債權讓與予商店街市集,您應以自己之費用配合辦理。因消費者退貨或其他事由,致應退還款項予消費者時,商店街市集得直接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直接扣除後退還款項予消費者,若應付予您的款項不足以供扣除,您應自行退還款項予消費者。退還款項予消費者時,若由商店街市集代為扣除款項後退還予消費者,原所收取之交易服務費由商店街市集退還予您,若由您自行退還款項予消費者,原所收取之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3. 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所開設的網路賣場應對消費者提供與一般消費者相同之瑕疵擔保及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不論您是否繼續銷售或提供同一商品或服務或是否將該筆交易您對於消費者之金錢債權讓與予商店街市集,您應依法履行於銷售時對消費者所為之所有承諾及應負之義務。
  4. 若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有產生消費爭議時,不論您是否將該筆交易您對於消費者之金錢債權讓與予商店街市集,您應負責為適當之處理;您應自行或指派專人接受消費者查詢訂單處理情形、處理消費申訴及提供售後服務。
  5. 如消費者向商店街市集針對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提出申訴,您應依商店街市集之通知,即時出面負責為適當之處理,如爭議未能解決,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暫不結算所代收之所有交易款項,如商店街市集已支付予您,商店街市集得直接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直接扣除或要求您立即返還,至爭議解決時止,但商店街市集所為之處置,不得解釋為您因此而減免對消費者、商店街市集依法及依約所應負之義務,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交易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6. 如您向商店街市集提出申訴,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暫停撥付或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保留買賣雙方有所爭議之交易金額,前揭款項將直至買賣雙方之爭議解決或商店街市集收受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之公文,而前揭公文之內容有指示商店街市集需將系爭款項支付或退還予買賣雙方任一方時,商店街市集將會依買賣雙方間所達成共識之內容、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之公文內容辦理。但商店街市集所為之處置,不得解釋為您因此而減免對交易相對人、商店街市集依法及依約所應負之義務,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系爭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六、行銷

  1. 商店街市集同意依實際情況,以其所認為適當之方式,經由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提供行銷服務予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商店街市集提供行銷服務時,您應提供相關商品或服務之簡介及相關說明等,並委託商店街市集刊載、儲存於網站及對外散佈,作為推介或行銷之用;為行銷之目的,商店街市集得於網站及對外提供之平面或電子相關說明、傳單或廣告物上,使用您的事業或產品名稱及標識。
  2. 您所上傳、刊載或提供之所有商品或服務之簡介、相關說明或其他相關資料(包括且不限於圖片及說明文字)至本服務時,視為您已同意授權商店街市集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並得經由平面或電子形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發行、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並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
  3. 您擔保絕不以任何不法或不當之方式取得、蒐集、處理及利用任何個人資料。
  4. 您同意,如商店街市集推出相關行銷計畫及商品或服務之折扣活動,您的網路賣場同意優先配合並負擔相關費用。
  5. 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定期或不定期寄發各類活動、課程及產品行銷有關之EDM或與商品或本服務有關的訊息至您於申請或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手機號碼或地址。

七、服務費用

    本條條款僅適用於您為網路賣場之賣家身分時:
  1. 您使用本服務所應付之服務費用,以該訂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實際服務費率以當時所公告之服務費率為準。您並同意商店街市集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 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向您收取因辦理ATM匯退、信用卡交易或物流服務所生之手續費及相關費用,商店街市集並得直接自應付您的代收交易款項中扣除,或要求您支付或返還。
  3. 您向商店街市集所購買之廣告,應依商店街市集當時所定之「廣告刊載辦法」支付廣告費。
  4. 對於商店街市集所提供的服務,商店街市集保留收取及調整服務費用的權利。相關服務費用之收取及其調整,將公告、刊載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並於公告後生效。
  5. 關於商店街市集向您所收取之服務費,若您於使用本服務時係選擇開立個人發票,商店街市集將開立電子發票並儲存於您的會員帳號內,您得於登入帳號後,查詢及存取電子發票。若您於使用本服務時係選擇開立公司戶發票,商店街市集將按月彙整當月向您所收取之服務費,並按月彙總開立發票予您。

八、代收交易款項之查詢及撥付

    本條條款僅適用於您為網路賣場之賣家身分時:
  1. 商店街市集將提供查詢系統,供您查詢網路賣場之代收交易款項及服務費用等資料明細,您應自行登入系統查詢及核對代收交易款項及服務費用等資料明細是否正確,如您認為代收交易款項及服務費用之數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商店街市集反應,以便於即時核對。
  2.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交易安全,您同意所有商店街市集依本合約為您代收之交易款項,將於金融機構及便利超商通知商店街市集已收訖或可請領該筆交易款項後一定期間(此一定期間由商店街市集訂之並公告於本服務),您始得向商店街市集提出代收交易款項撥付之請求。您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應先指定一個為您合法所有的銀行帳戶,商店街市集得就您所指定之銀行帳戶要求您提供相關資料以進行認證;若您尚未設定有效的指定銀行帳戶並留存相關資料、或您所提供的指定銀行帳戶名稱及相關資料與您所留存的資料不一致、或無法就您所提供之資料完成認證,商店街市集得拒絕撥付款項予您、並暫時保留所代收之款項,至您完成資料認證時止,必要時,商店街市集並得對您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您完成銀行帳戶認證並依商店街市集之規定提出代收款項撥付之請求後於3至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商店街市集將依您的請求將您所申請撥付之金額以匯款方式支付予您,匯款手續費由您負擔並由代收交易款項金額中扣除。
  3. 您依本條第2項所提供的銀行帳戶一經商店街市集完成認證,系統將紀錄該完成認證之銀行帳戶戶名為您的會員名稱,且系統一經完成記錄後,日後將無法進行更改。商店街市集特別提醒您,於指定收款之銀行帳戶時務必提供與您本人姓名相符之銀行帳號,以避免日後於提領代收款項時發生爭議。
  4. 於金融機構及便利超商通知商店街市集代收交易款項已收訖或可請領後,如您實際上仍未出貨、或商店街市集懷疑您尚未出貨、或接獲消費者申訴或接獲金融機構通知屬爭議款項而拒付或要求扣回交易款項者,商店街市集得暫停撥付代收交易款項,且如爭議款項已撥付予您,商店街市集得自後續應付您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您返還,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您同意在商店街市集已完成代收款項撥付後,若因消費者退貨或其他事由而應退還款項予消費者,應由您自行負責退還款項予消費者,概與商店街市集無涉。若您怠於處理消費者退貨退款事宜致生爭議者,商店街市集得關閉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合約。
  5. 您同意,商店街市集若接獲收單機構、發卡機構、或國內外任一清算機構之通知,通知商店街市集所為您代收之交易款項係為爭議款項(例如:持卡人向金融機構表示該筆係為有爭議且尚待釐清之交易)時,商店街市集得暫停撥付該筆代收交易款項,且如該款項已撥付予您,商店街市集得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您返還,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6. 您擔保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之交易並非為異常交易或不正常交易,若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之交易係為異常交易或不正常交易,商店街市集得逕行取消該筆訂單並將該筆訂單之款項直接返還予消費者(即使您已依與消費者間之約定方式交付寄送商品)、暫停撥付該筆代收交易款項,且如該款項已撥付予您,商店街市集得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您返還,商店街市集亦得移除該筆交易所對應之相關商品/服務或相關訊息、或暫時關閉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合約,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您同意交易之異常或不正常之判斷基準以商店街市集為準,若因商店街市集所為之處置而導致該訂單產生消費爭議或您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失,您應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與商店街市集無涉。
  7. 您同意,若依本合約約定,您有應給付或返還予商店街市集之款項,商店街市集得就您對商店街市集之一切債權(包括且不限於您於商店街市集所自行開設之網路賣場及網路商店,商店街市集所為您代收之交易款項等),不論前揭債權之期限如何,商店街市集得逕自行使抵銷。
  8. 雙方同意,對於您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或因信用卡盜刷、冒刷、持卡人否認交易或其他非可歸責於商店街市集之事由所生之呆帳或款項無法收取之情形,包括且不限於商店街市集接獲司法機關、收單機構、發卡機構、或國內外任一清算機構通知拒付或要求扣回交易款項或通報該筆交易之收款銀行帳號為警示銀行帳號者,商店街市集得保留、拒絕支付或扣回該等交易款項,如該等交易款項已撥付予您,您應於接獲商店街市集通知後立即返還予商店街市集,商店街市集並得自應付予您的款項內扣還相當於該等交易金額之款項,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於信用卡盜刷、冒刷、持卡人否認交易或消費者主張未收到商品或服務之情形,如您無法提示相關證明文件,因此所生之損失,由您負擔,商店街市集並得自應付予您的款項中扣除該等交易金額或要求您返還。
  9. 您委託商店街市集代收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之交易款項,您得依本合約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之約定,經由本服務系統要求商店街市集將代收款項撥付至您所指定之銀行帳戶,撥付款項時,應先扣除匯款手續費、服務費、信用卡交易等金流服務相關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以及依法令或相關約定保留之金額。
  10. 您要求撥付代收款項至您所指定之銀行帳戶時,應依當時本服務系統所公告之撥付流程及限額辦理,若您未依流程辦理或所要求撥付之金額超過本服務系統公告之撥付限額,本服務系統將無法完成撥付程序。
  11. 您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若本服務已依照您要求,以相關金融機構所定之方式完成應撥付款項之匯款程序、並經配合之金融機構回覆交易成功者,即視為商店街市集已履行支付之義務,該等應撥付款項入帳時間及得以動用之時間,依您帳戶所在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之規定。
  12. 商店街市集僅係接受您委託代為收取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您,您瞭解並同意,商店街市集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本服務亦非金融業務,無法直接對您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商店街市集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九、保密義務

  1. 您對於本合約之內容、【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系統、以及因本合約所知悉或持有之商店街市集之營業秘密及未公開之資料,均應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露予第三人,亦不得轉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合約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2. 您充分暸解並同意,依照【商店街個人賣場】服務系統之交易機制,經由【商店街個人賣場】平台進行消費之使用者,均為商店街市集之會員,而該等會員之所有個人資料及交易資料等,均為商店街市集所擁有、且為本合約所約定之商店街市集之營業秘密,您僅得於履行本合約或履行交易之必要範圍內使用,不得提供或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本合約因故終止或消滅後,除爲提供售後服務所必要者外,您不得以其他任何目的及方式,使用商店街市集會員之個人資料及交易資料,包括且不限於為行銷或宣傳商品或服務之目的。
  3. 商店街市集所提供予您的相關明細表、消費者個人資料及交易記錄等,均視為商店街市集所擁有之營業秘密,除事先經商店街市集書面同意外,您僅得於履行本合約或履行交易之必要範圍內使用,不得提供或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本合約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4. 您違反本條之約定時,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外,如因此而致商店街市集、其負責人或員工受主管機關調查或追訴、或受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應依商店街市集之要求,出面負責為適當之處理、並提供必要之說明、證據或其他協助,商店街市集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如商店街市集、其負責人或員工因此而受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您並應負賠償或償還之責任,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罰金、罰鍰、賠償金或和解金、及合理之律師費。

十、擔保

  1. 您應擔保其依法擁有必要之地位、資格、權限或許可,得合法經營其業務,且得簽署、並完全履行本合約之約定。
  2. 您應擔保即時且適當地處理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所產生之消費糾紛,且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之商品或服務,絕無任何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危及消費者健康或財產之虞,且應擔保您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之相關訊息,包括且不限於說明、圖檔、名稱及商標等,絕無虛偽不實、誇大或引人錯誤之虞、或其他違反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如您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本身、該等商品或服務之線上銷售及提供、以及該等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文案或廣告,依法令規定應申請許可或符合法定要件,您並應擔保於商品或服務上線前依法取得許可或符合法定要件。
  3. 您應擔保您於網路賣場與交易相對人所進行關於商品或服務之交易,絕非虛假交易或意圖獲取第三人所提供相關優惠或利益之不正常交易。
  4. 您違反本條所定擔保時,商店街市集得依實際情況,隨時要求您提出說明、於您的網路賣場適當位置標示說明或澄清、移除相關商品或服務或相關訊息、取消相關交易、或暫時關閉您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
  5. 您違反本條所定擔保時,除應自負法律責任外,如因此而致商店街市集、其負責人或員工受主管機關調查或追訴、或受第三人主張權利,您應依商店街市集之要求,出面負責為適當之處理、並提供必要之說明、證據或其他協助,如商店街市集、其負責人或員工因此而受有財產上、非財產上或商譽上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您並應負賠償或償還之責任,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罰金、罰鍰、賠償金或和解金、及合理之律師費。
  6. 您同意,如您違反本條所定之約定或擔保時,商店街市集得暫停結算及支付所代收之所有交易款項,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十一、特別約定

  1. 您同意,您與消費者間透過本服務所完成之交易,僅存在於您與消費者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或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履行、遲延、未交付、瑕疵、錯誤、退換貨及退款)等,其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您與消費者間,並由您依相關法令及其與消費者間之約定互負權利、義務或責任。商店街市集僅提供網路平台服務並受託代收交易款項,不代表商店街市集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2. 您與消費者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商店街市集得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並得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您,且您不得向商店街市集請求前開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若因此造成商店街市集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您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3. 為適切提供本服務,商店街市集將與便利超商、後支付廠商及金融機構等第三人(以下稱協力廠商)合作或使用協力廠商所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透過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完成您所委託或您與賣家間之交易款項收付及物流配送等事宜及後支付廠商為完成向消費者收取交易款項等事宜,為核對或確認用戶身份、履行合約、完成或提供相關交易或服務之目的,您同意【商店街個人賣場】得將所蒐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之會員帳號、姓名、身份證字號、地址、電話、電子郵件、銀行帳號、交易記錄及電信紀錄…等)揭露或提供予協力廠商處理及利用;您與賣家間透過本服務所完成之交易,若您於該筆交易所填寫之訂購人或收貨人非為您本人,您應取得訂購人及收貨人之同意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商店街市集及協力廠商以利完成本服務,您亦有義務向訂購人及收貨人告知您於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應告知之事項、及訂購人與收貨人於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享有之權利,若您未取得訂購人及收貨人之同意及未向訂購人與收貨人告知前開事項與權利而導致該訂單產生相關爭議或您、或該筆交易之訂購人、或該筆交易之收貨人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失,您應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與商店街市集與協力廠商無涉。
  4. 您同意因您違反本合約之約定而導致商店街市集依本條約定所處理之方式對您所衍生之不便、相關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商店街市集無須負擔賠償責任。
  5. 您同意,您使用商店街市集所提供信用卡交易代收代付服務時,您應遵守商店街市集當時所制定之『信用卡交易代收代付服務約定事項』(附件一),且商店街市集得依照與信用卡機構之約定、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或公司營運上考量,隨時修改該等約定事項,並經由後台服務系統通知您,如您不同意修改後之約定事項,應即停止使用該等信用卡交易代收代付服務。該等約定事項及其後之修改,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6. 本服務為您所代收之款項,以新台幣為限,不接受新台幣以外之其他貨幣;本服務所代收款項之結算及支付亦以新台幣為之,您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所指定用以匯入款項之帳戶,以您在中華民國境內金融機構所開立之帳戶為準。
  7. 您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您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合約或本服務之相關約定,導致您與消費者間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商店街市集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責任限制

  1. 本服務僅依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予您使用,對於您的特定需求或期待,商店街市集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商店街市集並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各項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2. 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商店街市集得於事先通知後,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3. 基於網路特性,商店街市集不保證您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其內容或傳輸過程均係真實、可靠且正確無誤,您應自行隨時確認所上傳或刊載之訊息是否正確、並自行備份存檔,因系統處理、傳輸過程、或因系統備份失敗所生之錯誤或資料遺失,商店街市集不負賠償責任。
  4. 不論直接或間接損害,商店街市集因本合約及本服務,對於您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以您前一月份所支付予商店街市集之費用金額為上限。

十三、違約及終止

  1. 您違反本合約之約定、或有相當事證足認您涉及違反法令之行為、或您的收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或您提交虛偽之身分認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商店街市集得暫停對您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隨時終止本合約。
  2. 您同意,您不得為下列任何行為,如有違反,商店街市集得不待通知,暫時關閉您的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
    (1) 意圖引導網路消費者不透過【商店街】之交易機制而與您或第三人進行私下交易。
    (2) 於使用本服務所開設的網路賣場內,設定任何形式之連結,使網路使用者得以連結至【商店街】以外之任何網路商店或銷售網頁,包括且不限於您自己所建置及經營之其他網路商店、或於其他網路商城所開設之網路商店。
  3. 您有異常或大量地向同一賣家購買商品、服務或濫用商店街市集當時提供之優惠(例如:折扣碼、免運優惠等)時,商店街市集得逕行取消訂單,您同意交易之異常或大量及是否屬於濫用之判斷基準以商店街市集為準,若因商店街市集所為之處置而導致該訂單產生任何爭議或您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失,您應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與商店街市集無涉。
  4. 您違反本合約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1項至第3項、第五條、第六條第2項至3項、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第2項及第5項之約定者,商店街市集得不待通知,暫時關閉您的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且得終止本合約。
  5.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當您違反本合約時,商店街市集得以書面指定適當期限要求改正,如您未於期限內改正、或依其情形無從改正,商店街市集得終止本合約。
  6. 商店街市集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您的行為有干擾他人進行交易、影響商店街市集之營運、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之虞者,為維護商店街市集及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商店街市集得不經事先通知,關閉您於【商店街個人賣場】所開設之網路賣場、並得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合約。
  7. 您得隨時通知商店街市集終止本合約,但您欲終止本合約時,應與【商店街個人賣場】客服聯絡,並依商店街市集之規定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確認您的身分,並填寫相關切結書,且同時關閉您於本服務中所使用之收款功能;商店街市集將在確認您於本服務中無任何進行中或申訴中之代收付之交易款項、並與您結算完畢、且由您依結算結果結清提領餘額至指定銀行帳號或由您依結算結果支付所應支付予商店街市集之款項後,合約始生終止之效力。
  8. 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隨時單方終止本合約,惟商店街終止本合約之行為,不得解釋為您因此而減免終止本合約前對交易相對人、商店街市集、金融機構及後支付廠商依法及依約所應負之義務。
  9. 任一方有暫停營業、債務超過、開始和解或破產程序、受重整之聲請或進行重整、或有難以繼續履行其義務之虞時,他方得不待催告,立即終止本合約。
  10. 本合約因故終止或消滅時,因終止或消滅前之交易所生之消費爭議,除性質上不適用者外,本合約仍視為存續。
  11. 任一方違反本合約任何約定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本合約之終止或消滅,不影響損害賠償之請求。

十四、合約內容及其修改

  1. 商店街市集於您申請使用本服務時所揭載之注意事項、本服務之相關使用規則或規範、本系統內之公告及說明等,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關於本合約所未約定之事項,應優先適用該等注意事項、使用規則或規範、公告及說明等之約定內容。
  2. 雙方同意,商店街市集得隨時通知變更或修改本合約,但應於變更或修改生效至少五個工作日前以系統公告方式通知您,您如不同意該等變更或修改,得於該期間內停止使用本服務並通知終止本合約;如您未於該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終止本合約、或於該期間期滿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同意變更或修改後之約定內容。如您不同意變更或修改後之合約內容,商店街市集得終止本合約。

十五、其他約定

  1. 本合約不得解釋為商店街市集與您之間有合夥、僱佣或互為代理之關係。
  2. 本合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3.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若您使用本服務,與本服務有關之事項,您和商店街市集都同意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如前開電子文件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商店街市集之系統將自動紀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您可登入本服務之系統後自行查詢相關交易資料,若您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商店街市集。
  4. 商店街市集及您應各自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您之個人資料。
  5. 第三人破解商店街市集之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所生之爭議,由商店街市集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6. 第三人入侵商店街市集之資訊系統對您所造成之損害,由商店街市集負擔。
  7. 依本合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之行使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其不行使亦不得視爲拋棄。
  8. 除事先經他方書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將其因本合約所生之權利或義務,全部或一部轉讓予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但您同意,商店街市集得將本合約、以及因本合約所生之權利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商店街市集之關係企業、或承受或受讓【商店街】服務之營業或資產之第三人。
  9. 本合約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令,如本合約有未盡事宜,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或補充之。雙方間因本合約或本服務所生之所有爭議,如因此而涉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